(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4日電)金管會委員會討論有關中信金併購大都會人壽,金管會官員表示,金管會銀行局先同意中信金「金控轉投資」大都會人壽,至於中信金大股東適格性,保險局仍要繼續審查。

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公布的委員會記錄中顯示,中信金控為了擴大金融事業,發揮經營綜效及競爭力,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規定,申請投資大都會人壽100%股權,金管會依據管理辦法審理投資計畫、財務規劃及守法性等事項,沒有不妥之處。

官員表示,委員會所討論,銀行局先同意中信金以「金控」方式轉投資大都會人壽,但是由於保險法規也要求,中信金必須要符合併購保險公司的「保險負責人資格」、「大股東適格性」條件,保險局還要進一步審查。

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,中信金併購大都會人壽的大股東適格性,金管會依據5大審查原則審核。

5大原則為:買方必須承諾保障保戶及員工權益;買方資金來源必須符合國內法令規定及財務健全性;買方必須有專業能力經營保險業;買方必須有長期經營承諾;買方必須有財務能力因應未來增資需求。1000914


文章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914/5/2ypoh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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